贩卖盗版光碟数量达多少张可以到派出所立案

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智力成果以及工商业信誉是无形的,其本身也是无价的,因此,侵权行为对它不会造成直接的损害。对于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多支出的费用。比如,受害人因制止侵权行为,为诉讼而调查取证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等。这部分费用是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是被侵权人被迫扩大的支出,应列入直接损失范围。因此,如果只看到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产权被侵害时,没有象有形财产权那样直接表现为财物的毁损或灭失,因而认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并没有遭受直接的财产损失,这是片面的。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只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的利润赔偿受害人,致使受害人所获赔偿额不能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这不能不说是与忽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给受害人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关。根据盗版光盘内容确认罪名:

1、盗版光盘的内容涉及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涉及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2、盗版光盘的内容涉及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罪名涉及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本罪根据情形、后果而定。

并不是说只有贩卖涉黄类光碟才会触犯法律,贩卖盗版光碟同样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同样触犯法律范畴,同样会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根据涉案数量的不等程度的不同,会涉及到不等的量刑。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涉及到刑罚量刑。所以不可以贩卖盗版光碟,不仅侵犯他的著作知识产权更会触及法律,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