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关于遗赠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继承遗赠的法律问答1、关键词:继承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问:继承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是多久?答: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为保险起见,建议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二年内提起诉讼解决纠纷。2、关键词:继承权是绝对权问:继承权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答: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3、关键词:附条件的遗赠问:遗赠可以附有条件吗?答:遗赠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遗赠,继承人交付遗赠财产时可以要求受赠人完成遗赠所附的条件,受赠人接受此项财产以后就要受其约束,承担相应义务。4、关键词:放弃受遗赠问:当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可以放弃吗?答:是否接受遗赠是对方的权利,取决于对方的意志并不受任何人干涉,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放弃。5、关键词:放弃受遗赠的方式问:放弃受遗赠的方式有哪些?答:放弃受遗赠的方式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6、关键词:放弃受遗赠的期限问: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的期限?答:放弃受遗赠权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两个月期满受遗赠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7、关键词:接受遗赠的方式问: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可以采用默示吗?答:依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必须以明示方式作出。8、关键词:放弃受遗赠权的效力问:放弃受遗赠有怎样的法律效果?答:(1)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自继承开始时即丧失受遗赠权,其受遗赠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2)须注意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是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则不得撤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