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采取哪些

法律分析: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2)保兑支票;(3)银行汇票;(4)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5)现金;(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在招投标实践中,招标人可以规定其他合法的形式,如银行电汇或电子汇兑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目前,对于不同类别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也不尽相同。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