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律法是什么?

律法即法律。神的律法其实是指法律的神圣性。

例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履行法律赋予我的神圣职责。按理说,中国人普遍都是无神论。“神”啊“圣”啊在口语中可以理解,放到法律条文、政府文书中,比较有趣。

这也算是“拿来主义”吧,早期西方法律都是从教廷宗教中分离出来的,资产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将私人财产“神圣”化,无可厚非,至于到我国法律,解释“神圣”这两个字完全没有必要,直接将其在文字中删除就行了,“神圣”无非表示这种权利或义务的重要性及法律关注度而已。

法律是神圣的,从根源上当然可以说是其体现了大多数人的意志,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公***意志。或者把它作为全体公民的一种契约,或者认为对它的遵守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意味着秩序,公平,自由等等),或者认为法治可很好的制约个人特别是强人为自己争取的特权。

因而确立其神圣地位可以说是社会的需要,公民的需要,而其实质上或许是最符合统治者的需要。因而之所以说法律是神圣的是因为需要。

法律的作用:

一、法律具有明示作用。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 法律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解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崔的思想行为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

三、法律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