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警察大学的校史
本校为培植警政干部之最高学府。民国25年,政府为统一全国警官教育,合并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及浙江省警官学校,於同年9月1日成立本校。校址设於南京马群镇,办理二年制及三年制正科教育。26年抗战军兴,本校随国府西迁重庆,校址设於重庆南岸之弹子石。除正科教育外,增设特种警察训练班及特科警官训练班。
为培养各省独当一面之高级警政干部,复於33年1月成立警政高等研究班;为储备收复台湾后之警察干部人才,复於同年9月举办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并先后甄选品学兼优之各期毕业生赴美国留学,藉资深造。
自民国33年1月起,为配合国家政策,因应建警需要,扩大办理军官转警训练与各种专业训练。除南京外,并在西安、广州、迪化、重庆、北平、沈阳等地设立六个分校,及上海、台湾两个警官班。民国34年抗战胜利,本校迁还南京,校址设於南京光华门外。此时包括南京总校、各分校、各警官班在内,在校学员生高达一万二千余人,极一时之盛。
民国38年国***内战,本校先迁广州,再迁重庆,后辗转来台。先就本校原设於台北市之台湾警官训练班予以归并接训。其后政府机构一再紧缩,39年6月,本校奉令停办,但仍保留台湾警官训练班,继续调训现职警官。
民国43年10月奉准复校,继续办理正科教育。至46年经内政、教育两部核准,正科教育增设四年制大学部,初设行政警察、刑事警察两学系,嗣陆续增设公***安全、犯罪防治、户政、消防、交通、及外事警察、役政、行政管理、资讯管理、国境警察、水上警察、鉴识科学、法律等学系。59年创办警政研究所设硕士班。63年起招收女生。83年设立博士班。除办理研究所及正科教育外,并举办在职警察人员升职与专业讲习班。另为促进国际友谊与合作,除接受外籍学生来校留 学,并与外国大学合作,交换师资与学生,举办学术研讨会,积极参加国际警察学术组织与活动。
本校组织条例於84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并於12月20日总统明令公布,正式更名为中央警察大学。本校自民国25年成立迄今已70余年,秉持光荣传统与发挥创新精神,以提升我国警察学术水准与地位,培养更多警界优秀人才,蔚为国用,为迈向21世纪更现代化、科学化的警察大学再创崭新光辉的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