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想法但没有实施叫什么

关于“有犯罪想法但没有实施叫什么”问题需要看有没有为这个想法做准备,例如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如果有的话这种就属于犯罪预备,如果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但是处于犯罪意志之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的就属于犯罪未遂。如果是仅仅是有犯罪想法,没有去准备、没有去实施的,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术语,也构不成犯罪要件。

犯意:实施犯罪行为的意图。只存在于内心之中。如果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流露出来,则成为犯意表示。犯意不构成犯罪。犯意表示一般也不构成犯罪,但有些犯意表示是其内容主要包括三类:(1)主观罪过,即一定的恶意;(2)客观罪过,即并非完全积极的犯罪意识;(3)无罪过,即无罪过但要负刑事责任的心理状态。前一种心理状态是积极支配行为的意识,是纯粹的犯意;后两种心理状态只是在犯罪时客观上存在的一种意识,并不直接支配犯罪行为,是不纯粹的犯意,但仍属犯罪的心理状态。

根据犯意的内容是特定还是不特定,区分为一般犯意和特殊犯意;根据犯意表现形式的不同特征,分为故意、过失和疏忽。《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