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以重组DNA技术为代表的生物技术是21世纪最重要的高新技术之一。以转基因植物为先导的现代生物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对于我国农业、农村和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经过1980年以来20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已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但与美欧先进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对转基因技术及食品安全性的认识方面尤其如此。本文拟对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评价做一简单介绍。 一、转基因食品的发展现状 在介绍转基因食品之前,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基因和转基因技术。基因(DNA)是控制生物性状遗传的结构和功能单位。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缩写,它编码各种遗传信息,产生不同的蛋白质。转基因技术主要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和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方法把重组DNA分子导入生物体的技术。应用转基因技术构建的生物称为转基因生物,包括转基因植物、转基因动物和转基因微生物。因此,通俗地讲,转基因食品就是用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食品。与转基因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相适应,转基因食品也可以进一步分为转基因植物食品、动物食品和微生物食品。 以上三类转基因食品中,发展最快的是转基因植物食品。虽然中国、美国和加拿大都有快速生长的转基因鱼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迄今为止,全世界还没有转基因动物食品批准上市。在国外,将转基因细菌和真菌生产的酶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已经比较普遍了,但是用于面包、啤酒、酸奶等食品和饮料的转基因酵母菌和其他微生物还没有获准进入市场应用。因此,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基本上只有转基因植物食品。 自1983年世界上第一例转基因作物(烟草和马铃薯)问世以来,转基因植物的研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4年延熟保鲜转基因番茄在美国批准上市,从1996年开始,转基因作物商品化应用进入迅猛发展时期,2000年全球种植面积达到4,420万公顷,2001年在有激烈争议的情况下种植面积仍比上年增加19%,达到5,260万公顷。其中,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为3,330万公顷,占转基因作物总面积的63%;其次为玉米,980万公顷,占转基因作物总面积的19%;面积较大的还有棉花和油菜。种植的国家有13个,其中美国、阿根廷、加拿大分列前3位。各国已获准上市的转基因作物品种已达100多个(次),仅美国即达 53个(次),包括番茄、大豆、玉米、棉花、油菜、水稻、马铃薯、西葫芦、番木瓜、甜菜、菊苣、亚麻等12种作物。由转基因作物生产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成分已达4000余种。其中,以大豆和玉米为原料的占90%以上。1997年至2001年的5年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猛增30多倍,其中作为主要食品原料的转基因大豆已占全球大豆总面积的46%。种植转基因品种之后,大豆的产量和品质提高,有毒农药的使用量减少,给农民、企业和环境都带来了效益。 2001年,中国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排列世界第4位,约占全球转基因作物面积的3%。种植的作物为转基因抗虫棉。自1980年以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在1986年3月启动的成为高技术发展重要里程碑的“国家高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863计划”)中,对农业生物技术和医药生物技术的投资大体上对半分配。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农业部有关生物技术项目等科研与产业发展计划中,也将农业生物技术列为优先发展的领域。经过近二十年的不懈努力,已建成一批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发展迅速,生物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开发体系逐步形成,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了从实验室到田间再到产业化的转变。1997年我国第一例转基因耐贮存番茄获准商品化生产,其种植面积很小。转基因作物中唯一大面积种植的是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和美国孟山都公司研制的抗虫棉。中国农业科学院研制的抗虫棉2001年种植900万亩(60万公顷)。孟山都公司研制的抗虫棉也于1997年批准商品化生产。迄今还没有一例转基因的大宗粮食、油料作物和转基因动物产品批准商品化生产。 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全球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虽然每一种食品的安全性都与所用转基因生物中转基因本身的结构、功能、安全特性及其应用环境有密切关系,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总体上讲,到目前为止,凡是经过科学评价和政府部门严格审批获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全世界数亿人食用后没有出现一例转基因食品中毒或医疗事故。 应当指出的是,包括常规育种技术生产的食品在内,没有一个食品是百分之百安全的。例如目前还有麦角中毒、黄曲霉毒素、细菌性食品污染等。同时,食品安全是一个相对和动态的概念,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今天认为是安全的食品,明天可能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同样,今天认为是不安全的食品成分,明天可以用新的技术将其删除或变为安全。我们日常食用的食品,大家感到比较放心,是因为人类的祖先在长期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许多食品的不安全因素,掌握了保证安全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技术。事实上,与常规育种技术相比,转基因育种的后果应比前者更能精确地预测。目前转基因技术通常只转了一、两个结构和功能非常明确的基因,因此该基因所提供的性状是可以预料的,而常规有性杂交,特别是远缘物种之间的杂交,转移的则是成千上万个基因。因此,只要假以时日,对于转基因食品,我们同样可以掌握安全使用的技术。已知巴西坚果的2S清蛋白对一部分人群有过敏性反应,科学家曾将巴西坚果的2S清蛋白基因转入大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该转基因大豆对一部分人群仍有过敏性反应,因此这项研究便在早期阶段自动终止,没有进入市场,这是迄今所发现的转基因作物有过敏性的唯一实例。这说明科学家和政府监管机构对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是高度认真负责的。 还应当指出,转基因技术还可以增加环境和食品的安全性。例如转基因Bt抗虫玉米穗上的真菌毒素比非 Bt玉米低30~40倍,有利于健康和产品出口,Bt抗虫棉由于少喷农药,田间棉蚜的天敌数量大大增加,蚜虫的虫口密度比常规棉田中低440~1500倍。科学家目前还正在发展删除常规食品中过敏性蛋白的技术。 人们对转基因作物中的抗生素标记基因的安全性有所担心,事实上细菌对抗生素越来越产生抗性,并非由转基因作物所引起,而是由于在治疗人畜疾病中滥用抗生素造成的。从科学上讲,迄今并无食品中的抗生素标记基因水平转移到肠道细菌和肠道上皮细胞的机制和证据。其原因是, 食品中的 DNA进入肠道时已成为碎片,而非完整的基因;肠道细菌需活化后外源基因才能转入;转基因植物中所用的启动子不适于在细菌中使基因表达;而且肠道中也不存在抗生素的选择压等等。针对公众的担心,目前科学家已发展出删除转基因作物中抗生素标记基因的技术,也可以使用安全的标记基因或不使用任何标记基因。 鉴于转基因作物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和潜在经济效益,全世界科学家在“ 支持生物技术宣言”上签名的人数已超过3000人(自2000年1月19日至今), 包括绿色革命之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Norman Borlaug及许多著名人物。美国科学院、英国皇家学会、中国科学院、世界科学院等7大科学院也发表了支持生物技术的联合声明。 四、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及法规管理 (一)为什么要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安全性评价 任何新技术的出现,都有两重性,都是双刃剑。汽车、飞机、核技术等等都是如此,在造福人类的同时,汽车会引起空气污染,飞机会有空难,核技术可用于战争。以重组DNA技术为代表的转基因技术,在为农业生产、人类生活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关键是要权衡利弊,做出抉择。这里还应说明的是,危险和风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潜在风险不等于现实危险,安全性评估是要分析潜在风险并加以避免。 农业是转基因技术主要的应用领域。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也是《生物安全议定书》的主要内容。之所以要对转基因作物及其食品进行安全性评估,是由于转基因技术可以使基因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相互转移,甚至可以将多基因的大片段导入生物体中表达,因此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估。近年来,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已成为国际社会争论的热点,实质上已不纯粹是科学问题,因为科学问题可以通过科学研究来解决,而是涉及到贸易、经济、政治、社会和宗教、伦理等各个层面。为进行安全性评估,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有关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对转基因生物实施管理。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生物资源多样的大国,又是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物种的原产地,在加强和促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转基因生物的安全。为此,我国政府于2001年5月23日以国务院304号令,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二)安全性评价的内容 安全性评价主要包括环境和食品安全性两方面,环境安全性指转基因后引发植物致病的可能性, 生存竞争性的改变, 基因漂流至相关物种的可能性,演变成杂草的可能性,以及 对非靶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食品、饲料的安全性主要包括营养成分、抗营养因子、毒性和过敏等。 通过安全性评价,可以为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出口提供依据,同时也向公众证明安全性评价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因此,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和基础。 (三)安全性评价要以科学为基础 以科学数据为依据,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是安全性评价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个产品被批准上市一般需经6~7年时间的评估。各国政府和生物安全委员会正是本着这个原则,对转基因植物及其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性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评价。所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力地促进了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食品的发展。前三年间国际上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争论主要集中在几个事件上,现在业已证明有些报道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例如Pusztai事件,苏格兰 Rowett 研究所的 Arpad Pusztai博士报道转雪花莲凝集素基因的马铃薯在饲喂大鼠后“体重和器官重量减轻,破坏免疫系统”。 1999年5月英国皇家学会在组织同行评审后指出,Pusztai的试验有六个缺陷,即不能确定转基因和非转基因马铃薯的化学成份有差异;饲喂转基因土豆的大鼠未补充蛋白质以防止饥饿;供试动物数量少;喂养的食物不是大鼠的标准食物;试验设计差,未作双盲测定;统计方法不当,试验结果无一致性。又如 斑蝶事件,1999年5月 康乃尔大学的一个研究组报道, 撒在马利筋草叶片上的Bt玉米花粉,可使44%的斑蝶幼虫死亡。 Science拒绝发表该文章,审稿人指出这并不代表田间的情况,最近Plant Journal上发表专题文章,提供了近期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多点试验数据,指出在田间转基因玉米花粉对斑蝶的生存并无影响,斑蝶的死亡是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和墨西哥生境的破坏所造成。结论是:转基因玉米对斑蝶不是一种威胁。再如 最近的墨西哥玉米事件,墨西哥是玉米的起源中心,有人报道在墨西哥的玉米野生种中检测到花椰菜花叶病毒35S的启动子序列,后经瑞士医学科学院和墨西哥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检测,证明是假阳性。这些事实说明安全性评价必需以科学为基础,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证明。 但同时应当指出,由于转基因作物的发展历史不长,对一些长期效应还需要做跟踪监测,如 Bt作物害虫的抗性治理、 除草剂抗性的长期生态效应、 病毒的重组和异源包装、 食品的毒性和过敏性等等。 (四)食品安全和标识管理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安全管理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国际经合组织(OECD)、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环保规划署(UNEP)、生物安全议定书、食品法典委员会,都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安全性评价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由于各国农业、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差异,决定了只有本国确认了安全性之后,转基因生物才能投入商业应用或由输出国引进。日本、欧盟、美国等国均实行安全性评价。美国是通过农业部、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和环保局的安全评价后才允许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欧盟是通过安全评价后才批准国内外的转基因产品投放市场;日本是通过农林水产省的安全评价后才许可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目前,按照《生物安全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安全评价管理,可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70日内做出批复。我国在制定《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过程中,对国外的相关法规进行了比较研究。在安全评价中,遵循 “个案分析”的原则、“实质等同性”原则、“逐步完善”的原则等。实行标识管理制度是使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20 世纪80 年代,我国在开展转基因技术研究的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十分重视基因工程的安全问题。1993年,原国家科委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依此办法,1996年7月10日,农业部颁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成立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和农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1997年,农业部开始受理在中国境内从事基因工程研究、试验、环境释放和商品化生产的转基因植物、动物、微生物的安全评价与审批,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商品化生产进行了严格的安全评价。至2001年,农业部已经受理了10批***700多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请。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使我国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从无到有,逐步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研究的健康发展,维护我国民族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总之,以基因工程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等领域的应用有着巨大潜力,前景光明。对我们来讲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我们认为,关于转基因植物及食品的争论只是暂时的。根据国际发展趋势,综合科技、贸易等多方面因素,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转基因植物产业发展和生物安全管理政策,将有利于我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新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如果被国际上争论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或等待观望、犹豫不决,或放慢发展速度,则将坐失良机,白白葬送我国在转基因植物研究方面已有的一点优势,其结果是在国际贸易和科技竞争中陷于被动。因此,应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