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紧急避险原则
法律分析: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采用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危险损害的行为,它是一种合法的行为。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常常会遇到各种意外的突然侵害(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引发险情,危及行车安全。驾驶员被迫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或减少损害后果而造成自身或第三者损害,这在我国法学上称之为紧急避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