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沉迷新政策
防沉迷新政策如下:
1、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2、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3、工作日游戏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4、网游企业或平台不得向8周岁以下用户提供付费服务;8至16周岁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未成年用户每月充值不得超过400元。
《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第五条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开发推广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教育、***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娱乐,养成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切实推进“健康上网,拒绝沉迷,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行动”,并做好有关宣传咨询、心理引导和效果评估等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要按照《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相关网站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实名身份信息验证工作,保障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针对未成年人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四条 所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进行开发部署,不得随意更改实施方式,扩大或缩小系统功能权限等,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停止其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和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直至取消其相关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