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的编纂队伍

馆长:赵尔巽

总纂:郭曾炘、沈曾植、宝熙、樊增祥、柯劭忞、吴廷燮、缪荃孙

纂修兼总纂:李家驹、劳乃宣、于式枚、金兆蕃、吴士鉴、李瑞清、耆龄、陶葆廉、于式棱、王乃征、谢远涵、朱钟琪、温肃、杨钟羲、袁励准、万本端、邓邦述、秦树声、王大均、章钰、王式通、顾瑗

协修:宋书升、唐晏、宗舜年、李葆恂、安维峻、张仲炘、俞陛云、姚永朴、罗敦曧、吴广霈、袁金铠、吴怀清、张书云、张采田、张启后、韩朴存、陈敬第、陈毅、袁嘉谷、蓝钰、李岳瑞

后来添聘者

马其昶、姚永朴 、姚永概、唐恩溥、刘师培、黄翼曾、夏曾佑、王树楠、夏孙桐、吴昌绶、瑞洵、戴锡章、朱师辙、邵瑞彭、檀玑、刘树屏、何震彝、陈曾则、陈田

受聘未到或到馆未久者

简朝亮、袁克文、朱孔彰、王崇烈、陈能怡、方履中、商衍瀛、秦望澜、史恩浩(培)、唐邦治、陈曾矩、吕钰、余嘉锡、王以慜

校勘兼协修:王庆平、齐忠甲、吴璆、叶尔恺、田应璜、李景濂、傅增淯、何葆麟 (骆)、成昌、徐鸿宝、赵世骏、杨晋、金兆丰、胡嗣芬、朱希祖、李哲明、朱方饴

提调:陈汉第、李经畲、金还、周肇祥、邵章

收掌:谢绪璠、黄葆奇、尹良、王文著、尚希程、容濬、曹文燮、文炳、孟昭墉

收掌校对科长:董峻清、周仰公、秦化田、金善、刘景福、赵佰屏、史锡华、曾恕传、诸以仁、惠澄、胡庆松、刘济、伍元芝、锡荫、张玉藻、金梁

以上受聘者131人,实际到馆工作者前后***117人,其中撰稿者68人,收掌、提调等30余人。

○2名誉总纂、纂修顾问一百多人,不在此列。

○3前后三期实际撰稿者

第一期:1914—1916年体例初定,开馆经费充足,故撰稿人最多,***66人到馆,其中总纂8人,纂修15人,协修43人。

第二期:1917—1926年,因受时局影响,经费支绌,薪水叠减,停薪自去者众多,撰稿人仅剩24人,新增聘协修2人,***有撰稿者26人,其中总纂8人,纂修7人,协修11人。

第三期:1926—1928年,此时馆中仅剩14人坚守撰稿,其中总纂4人,纂修3人,协修7人。 参加清史稿编纂的人员,按当时标准,这些人“当有学术文章,能通史例为上选,而以有文采兼能潜心撰述者为次”。但这仅是对撰稿者的起码要求,从所聘撰稿者的实际情况看,还显示出下列几个特点:

1.遗臣居多

撰稿者中,以清朝正途出身的官宦居多,也有少数旗人因祖辈、父辈居功位显荫及子孙为官者。

柯劭忞 光绪丙戌(1886)科进士,历官翰林院侍讲、日讲起居注官等。

王树楠 光绪丙戌(1886)科进士,历官户部主事、知县、兰州道、新疆布政使,宣统庚戌(1910)罢任还京,民国时遂不复出。

吴廷燮 光绪甲午(1894)顺天乡试举人,历官知府、巡警部郎中,民国时任国务院统计局局长。

夏孙桐光绪壬辰(1892)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与修《国史会典》,文渊阁校理。历官知府、护宁绍台道。辛亥革命后,辞官归里。

缪荃孙 光绪丙子(1876)恩科进士,改庶吉士,次年散馆一等,授职编修。庚子之变后,张之洞在湖南推行新政,缪积极赞襄,并赴日本考察学务,回国后创办江南图书馆。

秦树声 光绪丙戌(1886)科进士,历官云南府知府、调护迤东(西)道,特旨以道员补用,擢迤南道、迁云南按察使,庚戌(1910)改提法使,辛亥改授广东提学使,革命军起,叹时事不可为,避居沪上,自是不谈世事。

吴士鉴 壬辰(1892)科进士,授职编修,充会典馆汉文总校,并武英殿总纂,提督江西学政,署理湖南提学使。武昌起义后奏请开缺允准,至沪侍奉父母起居。

奭良(1851-1930)贵州按察使承龄之孙,光绪年间,因旗人故,荫奉天县令后擢东迤道,山西河东道,湖北荆宜道、江苏徐州道等职。

瑞洵大学士琦善之孙,乌鲁木齐都统恭镗之子,光绪丙戌(1886)科进士,荐至内阁学士,出任科布多参赞大臣,不久被人以“赴任骚扰台站”劾官,自具疏抗辩,愈拂上意,遂废置不复用。

撰稿者在清朝为官的经历和背景,首先使他们对前朝存一种特殊的感情,歌颂清朝、宣扬忠君是他们的***同目标,“修故国之史,即以恩故国”。其次,他们熟悉清朝典制,了解政体运行过程,又多为文职官员,有的还直接任国史馆编史修志之职。当事者修当朝史,成了修中国古史的特例,提高了修史的速度和史实的可靠性。为官的背景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在世事多变,兵荒马乱的条件下,协调关系,想尽办法,使《清史稿》得以成书。

2.文人为主

主要撰稿者中大多功名出身,博学多闻,国学底蕴较深,有的是当世公认的专家学者,他们为《清史稿》纂修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柯劭忞元史专家,集30余年心力,征外籍、考大典、博采佚存旧闻,撰成《新元史》257卷。1920年徐世昌出资为之刊刻,并以大总统身份颁令,以《新元史》增入廿四史,而为廿五史。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因此特赠柯劭忞名誉文学博士。有自刻诗集《蓼园集》,著有《文选补注》等书。

王树楠 年青时随读莲池书院,深得曾国藩、李鸿章赏识。殚心著述,至老不少辍,尤以小学特精,常以《尔雅》、《广雅》、《夏小政》诸书订证经文,在晚清学界独树一帜。其著书***53种,685卷,内容涉及训诂、算数、地舆等方面。

王式通 法学家,清末任刑部主事,参稽律例,充修订法律馆纂修,更定新律。后擢刑部员外郎,提调法律学堂。学部成立之初,往日本考察学务,奏请调查法典,总办法律馆。民国时任司法次长代理部务,因反对袁称帝,遂谢病去官。预修《四库书目》,合撰辑《清儒学案》《清诗钞》等,自著《志盦诗文集》。

朱孔彰 曾国藩督师皖南,延揽人才,诣安庆上书,被曾国藩所器重。后欲入曾国藩幕,委襄校江南官书局。著有《说文粹》,辑有《十三经汉注》等。

朱希祖经史学家,晚清藏书家。学治史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师从章炳麟,创制汉语注音字母。任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史学系系主任、教授。倡导语体文,主张治史当兼治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诸学。主要著述有《明季史籍题跋》、《汲冢书考》等11种,58卷。

刘师培 主持《警钟日报》,创办《天义报》、《衡报》,曾在四川国学院讲学,后任北京大学教授。著述凡群经小学、学述及文辞、群书校释、诗文集、读书记等60余种。

劳乃萱 宣统元年任宪政编查馆参议官,兼资政院硕学通儒议员,后擢大学堂总监督,署学部副大臣。其著作多散佚,现存《遗安录》、《古筹算考释》等14种,43卷。

吴士鉴 古文字学家,翰林院编修,会典馆汉文总校,武英殿总纂,曾往日本考察学务。对钟鼎文字颇有研究,撰《商周彝器释例》,有著述11种152卷。

吴廷燮 清末任民政部右参议,兼宪政编查馆编辑,法制局参议。民国时任国务院统计局局长。对近代掌故研究较多,著述有《明春秋草》、《万历百官表》等9种100余卷。

罗敦曧民国时任总统府秘书,曾为袁克定老师。后热衷于戏曲创作,曾为程砚秋编《红拂传》、《孔雀东南飞》等戏。

姚永朴 经史学家,专治经于注疏,旁及子史、小学、音韵自成一家,历主广东起凤书院、山东大学、安徽高等学堂、北京大学法政学校、东南大学、安徽大学讲席。所著书有《尚书谊略》、《蜕私轩易说》等18种约数百余卷。

袁嘉谷翰林院编修,先后任学部编译图书局局长,国史馆协修。通音韵之学,尤重《广韵》。著有《滇绎》、《卧雪堂诗集》等7种49卷。

缪荃孙 翰林院一等编修,晚清藏书大家,目录学家。是江南图书馆和京师图书馆的主创人之一。历主南菁、钟山、泺源、经心等书院讲席,毕生研究文史,考录金石,校订旧籍,撰《书目答问》,编纂《顺天府志》等***25种,约315卷。

金兆丰 文史学家、书法家,翰林院庶吉士,留学日本。充大学堂教务提调,先后兼充国史馆协修,编书处协修,实录馆纂修,武英殿校对各职。著有《校补三国疆域志》、《尔雅郭注补》等。○16

马其昶 学部主事,经学家,师从桐城古文派吴挚甫。《易》、《书》、《诗》、《礼》,皆有成书,***17种300余卷。

《清史稿》的主要撰稿者以文人为主,他们熟读经史,远崇孔孟,近效万(斯同),大多膺任史(文)职,君死臣辱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虽然《清史稿》的纂修为他们提供了展示自身才华的机会,但陈腐的观念使史稿的思想性和学术水平受到严重影响。

3.关系密切

《清史稿》主要撰稿者中的文人和官宦,由赵尔巽主宰而成,文人主要以桐城古文派为主,也有一些旗籍文人。实际撰稿中桐城派多主文,主写汉传、列传;旗籍文人多主义,主写满传、本纪。昔日虽然满汉官宦间政治上的防范根深蒂固,学术上的门户之见又由来已久,但两派的学术旨趣在编纂清史时渐趋一致。总之,两派的成员关系较为密切,诸如同出一门,父子相随,兄弟相从,乡邻同呼,师生相望,功名同科,同学相应,可谓人才济济。

桐城古文派在清代文坛占有主要位置,“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清史稿主要撰稿者中大多出此门下。柯劭忞皈依桐城古文派门下,娶桐城大家吴挚甫之女为妻。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皆为桐城人,三人同乡同里又同为吴挚甫高足,二姚为胞兄弟,桐城大家姚鼐后裔,姚永概又为马其昶妻弟。夏孙桐之母姚太夫人为姚鼐之裔,自小受教于其下。夏孙桐与缪荃孙为同乡,其三妹嫁与缪荃孙。朱孔彰为朱师辙之父,朱家世习桐城古文,朱方饴为朱师辙堂兄,夏孙桐“三女纬磷,适朱方殆”,故朱师辙称夏氏为“夏闰丈”。秦树声为固始桐城派传人,朱师辙为其门下弟子,且为其婿。八旗籍文人中,奭良为赵尔巽表侄,瑞洵与(骆)成昌为表兄弟。吴廷燮、金梁为赵尔巽幕府中人。王树楠、柯劭忞、秦树声、瑞洵为光绪十二年同榜进士。夏孙桐、吴士鉴为光绪十八年同榜进士。秦树声、柯劭忞二人入仕后,诗词唱和,直至秦终,张尔田曾师秦树声。

总之,清史馆人中的组成结构和人员的情况虽“远不如修明史人才”,但主要撰稿者中,特别是第三期编纂人员中,清朝遗臣居多,前朝文人为主,且相互间关系密切,显示其独有的特点,为《清史稿》在其军阀混战,经费枯竭的条件下成书创造了条件,“在馆之员,等于半尽义务,皆为赞成清史必成之人”。

《 清史稿》有关外本和关内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