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举报判定的时间周期

法律分析:我国关于重复举报判定的时间周期还未有·相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在收到署实名反映本级管理干部的信访件后,要在15个工作日内以告知、承诺等形式向实名举报人公开是否受理、受理依据、办理时限、信访问题的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等;对于不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署名举报件,移送有关机关或部门处理。答复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立案处理的,答复最迟不超过六个月。答复可采取回访、回函或者其它适当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