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学持刀伤人案嫌犯被判死刑,死刑一般多久才能执行?
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对苍梧县校园持刀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今年6月4日上午,苍梧县旺甫镇中心校附属幼儿园的安全协管员李小文携带菜刀,在学校门卫室及幼儿园教室砍伤师生数十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文为泄私愤,在校园内肆意持刀砍杀多名师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小文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手段特别残暴,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我们都知道,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法院有可能会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的。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死刑立即执行是什么时候执行?详情请阅读下文。 ?
?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要有最高法院核准的。核准后,交由原审法院执行,原审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核准的命令后,一般在一周内执行。
一、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