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立案法团 工作有报酬没?

成立业主辨立案法团当然要有一班办理的委员,根据香港法例344章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规定每个法团包括的楼房单位,在50个以下的委员最少3的名,50-100个单位的最少7个,100个单位以上的最少9个,这些委员当中只有主席、秘书、司库三个职位可以收录取报酬,每月不超过1200元,而且必须获得出席业主大会的法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才可以获得报酬,其它委员是不能收取的。

http://www.buildingmgt.gov.hk/tc/formation_of_owners_corporation/4_1.htm进入这个网址会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