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违反了婚姻法哪一条
婚内出轨违反了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婚内出轨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婚内出轨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因此构成该条规定的离婚理由之一。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因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关系的法律特征:
1、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具有排他性和专一性;
2、婚姻关系是一种伦理关系,夫妻之间应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
3、婚姻关系是一种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的以外,为夫妻***同***有;
4、婚姻关系是一种生育关系,夫妻双方都有生育权,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综上所述,婚内出轨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构成法定离婚理由。同时,无过错方还可以依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