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注明还款日期,如果过期了,仍然没有还,欠条还有效吗?有什么法律责任?

欠条上注明还款日期,如果过期了,仍然没有还,欠条还有效。正是因为还款日期已过,要求还款才有根据。如果对方不还款,起诉时欠条是有力的证据。可以选择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款项,如果找不到人,法院会选择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和缺席审判。

法律分析

此欠条已经无效。但是可以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欠你钱。在欠条还款日期三年内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但是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不发挥任何效力了。建议要求对方补欠一份欠条。如果对方不同意,则要起诉法院主张债权私人借款的欠条有效期是,写还款时间的就是到期三年内,如果没有写还款时间最长20年。超出诉讼时效解决办法: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