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需要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包括哪些
法规需要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如下:
深基坑工程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包括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脚手架工程需要专家论证。因为脚手架工程涉及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工程、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等,其中一些施工过程可能对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等造成危险,需要专家进行论证,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需要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包括: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需要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包括:模板工程中的工具式模板工程,以及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中的承重支撑体系。
需要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包括拆除工程、暗挖工程、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水下施工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等。
法规的特点
1、规范性: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2、概括性: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
3、普遍性: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