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人不在中国法庭向日本起诉和索赔

日本不承认中国法院作出的判决的法律效力,中国同样如此,也不承认日本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因此,在以前,中国的受害者只能赴日本起诉,判决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一、日本政府人为设置法律障碍,日本公司刻意回避法律责任。

? 随着中日政治关系的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发展,中国对日本的需要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中国已经改变态度!在京部分劳工幸存者及遗属委托康健律师团于2014年2月26日,率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三菱公司等被告企业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目前,已有63名受害劳工执意追究三菱公司的法律责任,并先后获得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  

在此之前,三菱公司曾口头表示,愿意与中国劳工全面和解,但长期拒绝和解谈判。直至中国法院立案后,三菱公司感受到了压力,这才积极地抛出“和解协议”,意欲一揽子解决所有劳工的诉权问题。三菱公司摆出和解的姿态、积极推动全面和解的目的,难免有逃避中国法院的管辖、逃避法律责任之嫌。

  二、中国法院审理日本血债企业案件意义重大

迄今为止,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赴日诉讼的近30个案件,大多被日本各级法院以中国政府放弃了个人对日索赔诉权为由驳回。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声称:“日中之间关于上次大战的索赔权问题,在1972年日中联合声明发表后便已经不再存在。这是日本政府一贯的立场。”在这样的背景下,一部分中国劳工坚持在中国法院起诉、追究三菱公司的法律责任就显得意义重大。

此前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明显歪曲历史,偏袒三菱公司,肆意剥夺了中国受害劳工的合法权益。但任何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奴役劳工的侵权行为实施者都无法逃脱法律责任。日本司法机构和日本政府诬称中国政府放弃了民间对日索赔的诉权,这是片面的、十分不负责任的说辞。中国受害劳工在国内起诉加害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法庭的审理必然会涉及澄清中国政府的立场和依据,作出依法维护国家主权、维护老一辈国家领导人尊严和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的判决。通过开庭依法审理有助于粉碎日本司法机构和日本政府肆意挑拨中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关系的阴谋。

在对日民间索赔的问题上,法律争端尽可能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为妥。此案一旦在中国法院获胜,如果这些企业还想进入中国市场的话。必将促进其他日本加害企业主动与受害劳工进行和解谈判,因此,中国法院的一纸判决,不可或缺且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