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
汉谟拉比在位前二十年该地区相对和平。他大兴土木,例如为了防御外敌而筑高城墙,还扩建庙宇。大约前1766年时,强大的埃兰王国为了控制穿越扎格罗斯山脉的重要商路而入侵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埃兰与平原上的其他城邦联盟,袭击并摧毁了埃什努纳和其他很多城邦,从而第一次将势力范围扩展到该地区。为了巩固自己在该地区的统治,埃兰试图挑起汉谟拉比统治下的巴比伦王国和拉尔萨王国之间的战争以坐收渔利。汉谟拉比和拉尔萨国王获悉埃兰的离间图谋后结成联盟,粉碎了埃兰人的进攻,但拉尔萨在战斗中并没有出多大力。汉谟拉比愤怒于拉尔萨没有帮助自己,转而于前1763年南下征服拉尔萨,从而统一了两河流域下游。
当汉谟拉比在他的北方盟友的帮助下在南方作战时,缺少士兵的北方陷入动荡。汉谟拉比乘机挥师北上,平息了北方的动乱,并占领了埃什努纳。接着巴比伦军队征服了北方的其他城邦,包括它的老盟友马里也被兵不血刃地攻下。经过几年的征伐,汉谟拉比统一了两河流域的大部(前1758年)。该地区的重要城邦中,只有西部叙利亚的阿勒颇和卡特纳依然保持独立。从发现的石碑来看,汉谟拉比的统治疆域甚至北达迪亚巴克尔(今属土耳其***和国),在那里他自称"阿摩利人之王" 。
记录汉谟拉比及其继任者统治年代的大量粘土板和汉谟拉比自己的书信已经被发现,汉谟拉比统治一个帝国所要处理的应对水灾、完善历法、照看大群的家畜等日常政务从这些信件中可见一斑。汉谟拉比大约于前1750年逝世,王位由其子萨穆苏伊鲁纳继承。
汉谟拉比宣扬君权神授,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体制,以及为此服务的庞大而比较完善的官僚体系和保障这一切的一支常备军,而这一切的大权都牢牢地掌握在他的手中。他给予士兵以份地,提高士兵的地位,并将君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他重视兴修水利,开凿了沟通基什和波斯湾的运河,使大片荒地变成良田。这些措施他的前任萨尔贡、乌尔纳木都曾经实行过,但汉谟拉比做得更加完善,他的国家被认为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奴隶制中央集权国家。同样,他的统一比前两者更为稳固,古巴比伦王国的国祚也比阿卡德王国、乌尔第三王朝更长但真正令汉谟拉比名垂千古,历经三千多年之久仍然家喻户晓的是《汉谟拉比法典》。这部法典并非目前已知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法典,在他之前的乌尔第三王朝时代,已经有了一部《乌尔纳木法典》,但《汉谟拉比法典》的完整程度远过于后者。据说因为汉谟拉比日理万机,应付不了每天要处理的大量案件,就让人把法律条文全部搜集起来,编成了法典,刻在石柱上以晓谕天下。
这部法典全文用楔形文字铭刻,除序言和结语外,***有条文282条。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对奴隶的处罚等,更接近于一部民法和刑法,是现存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
全部条文,不难发现以下特点:
1、 遵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打瞎别人的眼睛,就必须被打瞎眼睛作为处罚;被别人打断了腿,就可以打断别人的腿作为补偿;甚至害死了别人的儿子,则他自己的儿子也要被处死。
2、 上面条款适应的范围只限于身份相等的人之间。法典将人分成奴隶主、自由民和奴隶几个等级,上等级的人相对于下等级者享有更多的权利和承担更少的义务,犯相同的罪时处罚也较轻。比如,奴隶主打瞎了自由民的眼睛只需要付一定量赔款,而若医生给奴隶主治病时奴隶主不治而亡,医生就要被砍去双手。
3、 强调国家对臣民的严格控制。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逃跑的奴隶和庇护 他们的人要处死;破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到处死等。
当然,这部法典中也有一些比较"人道主义"的条款,比如规定债务奴隶为他的主人劳动3年后可以恢复为自由民。但总的来说,这部法典等级分明,对各个阶层的人们待遇不一,充满了专制的味道。
《汉谟拉比法典》也在历史上一度湮没。现代多数国家的法律主要受罗马法和英国自身发展而来的法律体系这两大源头的影响,而从具体条文和基本精神来看,《汉谟拉比法典》对罗马法的影响不大,也许不宜过高估计《汉谟拉比法典》在人类历史上的影响。
在易攻难守的两河流域,分化瓦解的力量总是大于凝聚的力量,汉谟拉比建立的王国能够得到近200年的高寿,除了有着一支强大的常备军的维持之外,还在于有《汉谟拉比法典》这个王国的灵魂。汉谟拉比的高明之处,在于以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形式,将整个民族的思维方式用文字固定了下来。
汉谟拉比去世后,他所建立起来的古巴比伦王国也随之瓦解,他所制定的法典也被逐渐遗忘。直到1901年,法国考古队在伊朗境内古埃兰首都苏撒发掘出刻有这一法典的玄武岩石柱后,才重新被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