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什么并重
信息化
《网络安全法》第3条明确规定,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 信息化)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
《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表决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2022年6月1日是《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实施5周年。这5年,是网络逐渐渗透到大众生活中的5年,也是网络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的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