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怎么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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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学生如何学法用法(你可任选一例))

一、在维护人身权益上如何学法守法。?

1、喝酒出人命 敬酒者要担责任?

?饮酒过量,伤脾伤胃伤性命。在有些地方,酒风不正,盛行劝酒,常有因饮酒而致人死亡的事故发生。向他人敬酒本无恶意,但强劝他人饮酒致人死亡,依《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其过难免,其责难逃。然而贪杯逞能,伤及性命,依《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自身也有过错,也要负一定责任。在此再次警告人们敬酒要适可而止,饮酒要量力而行。否则,伤及健康及生命,责任难逃,悔之不及。?

2、饲养动物管理不善,伤害他人依法赔偿?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中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民饲养动物应当妥善管理,以免因管理不善,给他人造成损害。

二、在维护财产权益上如何学法守法?

1、此树为我栽 为何不能采?

?我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只有“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申领采伐许可证时应提交有关采伐林木的用途、状况、计划采伐数量、方式等内容的文件。

如果无证开采林场林木,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森林法》第39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赌债无效?

? 借款如果是“赌博债”。就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关于“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在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如何学法守法?

1、女方在怀孕期男方不能起诉离婚?

?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34条和《中华人民***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都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3、父债是否必须子还?

《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责偿还的责任。”如果上一代没有给下一代留下遗产,依据法律下一代没有偿还上一代留下债务的义务。

4、公婆与儿媳都有继承权?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我国的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四、在土地承包、生产经营上如何学法守法?

1、承包的土地是不是可以随便改变用途?

?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16条还规定,单位和个人将耕地改为非耕地的,在所承包的土地上从事采矿、采石、挖砂、取土等经营活动的,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使用。

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8条专门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17条又规定承包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第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第60条规定“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不依法履行承包合同,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子审理农业承包含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第三款、第五、第六款规定,“因一方不履行承包含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承包含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或者“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当事人请求终止承包含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