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甲送乙一个礼物时,甲是否还享有对礼物的最终掌控权?是否可以随意要回礼物?有有关的法律吗?

首先,此礼物的所有权是属于甲的,送给乙时有没有特别的程序和说明。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个普通的礼物送出去,自己就不再掌控了,也不能随便要回,这是正常的人际交往的约定俗成。对于贵重物品,需要程序和特别说明。

《民法通则》依照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