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私人企业工资有没有规定
首先,国家没有对私人企业工资的专门规定,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对企业工资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法律分析
要求各地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最低标准。企业不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将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通过建立工资支付制度,规范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包括加班工资的支付。通过明确企业与职工通过企业工会进行协商确定工资制度、工资增幅、职工福利等事项,政府每年公布工资指导线进行指导, 以上这三个方面都在原劳动部的部颁规章里。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考虑要素,确实是无法继续经营,要考虑如何妥善安置。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如习惯性拖欠或者恶意拖欠,把员工的工资作为一直要挟,或者长期挪用工资用于其他用途,则员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