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下宅基地办营业执照

父母名下宅基地办营业执照是可以的。并且根据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场所房屋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农村地区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也可提交由乡镇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权属、用途、属合法建设的证明。提交上述住所证明文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父母名下宅基地办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宅基地的布局、用地标准、申请、审批、使用、出租、转让、退出、收回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宅基地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尊重村规民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防范道德风险,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