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级危房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d级危房必须拆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被认定d级危房的居住人员应当及时搬离,或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当地政府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由各级政府作出紧急避险决定给予经济补助一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在催告、限期拆除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拆除。

法律客观: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