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户口办养老金是欺诈吗
重复户口办养老金是欺诈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公民拒不退还冒领的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