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环境的改善审计环境的对策
(一)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垂直领导体制
国家审计机关彻底排除政府干预,保证客观、独立,其根本途径是划出政府管辖范围,由政府部门转变为向人大负责的司法部门。但是在现时情况下,实施立法型审计模式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尚未形成。应采取渐进式的改革,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垂直领导体制,即省级以下审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市、县审计机关的人、财、物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省级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署的业务指导。实行省以下的垂直领导体制,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可以分别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监督力度,降低地方政府对当地审计机关的干预。这样既有利于加强对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国有资产的监督;又能较好保持审计的独立性。
(二)审计执法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1.审计机关加强审计纪律和审计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审计纪律、审计目标、审计程序、部分审计过程和审计事实等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提升审计执法的公信力并且变内部监督为社会监督。
2.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应将全部审计结果予以公告,通过社会舆论制衡地方政府和权力部门对审计的干预和制约。
3.充分运用各种传媒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普及审计知识和审计法律法规,在全社会上形成理解审计工作、支持审计工作、重视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局面。
(三)完善审计法律体系,提高审计执法质量首先为保证审计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增强可操作性,有关的监督内容和监督条款应尽量具体和细化。其次,应在法律中对审计监督的权力给予补充,包括检查权、处理权、处罚权、信息披露权等等。
同时保证审计机关自身能够依法行使审计检查权和审计处理权,建立健全权制约机制和权力监控机制,做到审计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加强审计法制建设,结合审计实践不断细化和完善审计准则;完善审计复核和审计业务会审制度;将审计执法、审计绩效和审计纪律融为一体。
(四)深化舞弊审计,积极有序推进效益审计
近年来,国家审计在揭露舞弊和惩处腐败行为、促进各级政府的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审计影响力大为提高,这主要依赖于国家审计机关持续开展舞弊审计。当前,舞弊和腐败行为已经成为破坏政治稳定与经济增长的社会顽疾,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深化舞弊审计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舞弊审计,揭露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等现象,有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净化经济环境。
效益审计是对经济实体经营活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从上世纪中叶开始,世界范围内国家审计逐步由以财务审计为中心,转变为以效益审计为中心,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并存的发展趋势。就我国审计而言,由于审计范围和审计对象不断变化,出于国家治理的需要,国家审计机关也逐渐加强对效益审计的力量投入,如审计署《五年规划》将效益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探索,2006年审计署一半以上的审计项目列为效益审计。但是,评价绩效的标准难确定;没有统一的审计方法和技术;审计证据缺乏充分性和可靠性;审计人才储备不足等现状制约了效益审计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审计应在积极稳步的基础上解决上述问题,有序的推进效益审计,关注国有资产的经营风险问题,对其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偿付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发表审计意见,为政府推行经济改革、制定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有用的信息,应对审计环境的变化。
(五)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审计技术方法创新
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央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应建立计划管理协调部门,合理分配审计力量,以扩大审计覆盖面。
建立审计质量管理为核心的审计管理体系,改进审计计划管理,加强审计准备管理,包括审前调查和审计实施方案。强化审计实施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包括审计日记管理、三级审计复核、人力资源整合、同业检查等。
加强审计技术方法创新,主要是包括计算机技术、内部控制测评技术、分析性复核技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与审计风险分析技术等等。以管理促质量,以审计技术方法创新降低审计风险。
加快我国审计的国际化进程。我国的准则应与国际审计惯例接轨,运用国际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行为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学习并运用最新的国际化的审计技术。
(六)加强培训,建立后续教育制度
审计机关在充分调研广大审计干部需求的基础上,全方位、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审计干部的培训,既要有以更新知识为主的新知识、新法规、新制度的培训;又要有以提高审计人员工作技能为目的的技能培训。同时建立后续教育制度,强制审计干部自主学习,以必须通过的分层次技术资格考试,推动审计干部再学习、再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加强审计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自学能力,能适应各种新环境,解决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