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第10条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什么原则

教育法第10条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原则。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原则。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综上所述,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