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法律方面的问题,关于劳动仲裁和挪用公款方面的问题。

1、保险和工资未到位,这是单位的责任,你可申请仲裁,或到人劳部门寻求帮助,如不起可起诉,要求补买社保,补足工资外加赔偿。

2、货款是单位的,收回后应及时交回公司。如想有工资有保障,你可以销售的名义在公司借款,公司不发工资,你就尽量多借款。即使借款未及时还,公司也只能要求你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