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醉驾起火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1.襄阳酒驾引发火灾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襄阳酒驾引发火灾的刑事责任是刑事拘留和罚款。此外,过失引起的火灾涉嫌构成拒爆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留、罚款:
(一)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载客负荷,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火灾犯罪立案标准
1、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
2、重伤10人或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合计50万元以上;
5.被烧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或者防护林、特种用途林面积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被烧户和直接财产损失虽低于规定数额,但已严重到对生产、教学、生活造成巨大破坏的程度。
(二)过失引起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轻微”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合计25万元以上;
4.火烧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
醉驾醉驾起火很有可能是车辆自燃,如果驾驶员也因为车辆自燃去世了的话,在犯罪嫌疑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可能自动转移到其他近亲属的身上。如果不是自燃,而是因为交通事故进而引发的起火,具体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没有案情也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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