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子地下室被水淹了,是谁的责任,怎么索赔,有哪些法律依据,希望回答详尽一些,谢谢!

家里被水淹的情况下,首先要找到责任人,即是谁的原因造成了水淹,并要求责任人赔偿。赔偿数额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如果水淹没有责任人,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则责任自负。

法律分析

1、首先要确定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物业公司有无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能够要求物业承受维修职责,将其修复;如果给当事人导致损失,能够要求物业赔偿;如果给当事人带来生活不便,能够要求物业停止侵害,恢光复状。

2、如果不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而是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比如市政局、自来水公司,那当事人就要找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解决问题,承受相应的职责。

3、现在物业公司诉讼当事人,那么,当事人能够根据情况作出分别的应对。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那么,当事人能够反诉物业,要求其承受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无职责,那么,当事人就直接把物业费交了,再去诉讼对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有职责的单位。

4、不管物业有无职责,当事人的物业费迟早是要交的。建议当事人将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和欠缴物业费作为分别的法律关系,分为两件事分隔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