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受伤,电锯切上了我的右脚。请懂的法律的老师讲一下关于法律赔偿的的东西,给50分。

你好,我觉得你要有很多事情要做。一、你在工地上面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的话只要确定你在工地上面受伤)二、单位为你是否买了上海的综合保险。三、你可以先同原先单位协商如赔偿过少或不赔,你可以找施工的监理方、总包方或建设方投诉。实在不行你就去当地安监局、劳动保障中心、建委上访。你现在的情况就是第三条先做,赔偿除了医药费(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至少需要6万元(基本是原月工资的36倍),原因:你的情况大概可以定位9级工伤,如果上访对你单位肯定处罚所以企业多数会同意的,如果单位不同意就逐层上访,最好不要一次搞大,上访政府部门前最好去指定医院鉴定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