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到期不走算非法侵占他人住宅

租客到期不走算非法侵入住宅。房东拥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租客到期不走的,就已经侵犯了房东对房屋的物权,则其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可以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租客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直接向租客索要房租;如果租客在房东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房租的,则房东可以与租客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客搬离出租屋。

如果租客拒绝办理的,则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拖欠的房租,并解除租赁合同,即刻搬走。如果法院判决后,租客不履行判决的,则房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的内容。

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房租到期不搬走属于非法侵占,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租房到期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