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之后为什么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即承担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到刑罚处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但是学界对该问题仍存在争议,例如有学者认为:刑法是规制“犯罪行为”而非“犯罪主体”的法律,主体的消亡并不影响对犯罪行为本身的责任追究,因此应当对已死罪犯追究刑事责任(参见:陈正云《对已死罪犯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载《法学》1990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