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公安局的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对策,部署安排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2、积极获取情报信息,研究分析敌情、社情,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和办法,不断提高公安保卫工作水平。
3、负责全县范围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 查;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侦办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缉毒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处理。
4、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
5、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6、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7、负责全县党政机关、首脑要害部位以及国防企业、文教、科研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单位内部保卫工作。
8、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9、负责全县范围内公***信息网和国际互联网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党组织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1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政务督察工作和公安机关的廉政 建设;查处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基础业务建设、公安科学技术建 设以及公安装备和后勤管理工作。
15、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