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法律分析:

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2020年初突然爆发的新冠疫情我们无法预见,也无法避免,且短时间内仅凭个人力量无法克服。当时我国颁发了很多关于抗疫的规定,全国大范围的停工停产,非个人所能掌控,完全属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在实践中,因新冠疫情产生的各种纠纷,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也确实根据纠纷具体情况以及新冠疫情所产生的影响,将新冠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如果因新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实现或需要变更,有很大概率会因此被认定为不可抗力而实现自己的诉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