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利息规定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的百分之二十四,人民法院对于出借的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来支付利息是会支持的。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的百分之三十六,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就是没有作用的。如果借款人请求法院介入,要求出借人退还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利息,法院也会支持。

法律分析

对于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相关法律规定,约定借款利率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能违反国家对借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具体的规定为:约定双方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可以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总而言之,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约定利息的,需要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内协商,在法律规定内的利率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比如现在一年期的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5.85%,那么一年期的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就不可以超过23.4%,只要约定的利率在这个范围内,那么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由此可见如果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如果是超过4倍的,那么这种行为属于高利贷的行为,那么高利贷的部分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对于民间借贷之间的的利息并没有强制的要求,有偿或者无偿都是由借贷的双方约定。所以贷款人如果想要收取利息就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就会按照无息进行处理。即使有些是无息借贷,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如果不定期无息借贷经过催讨之后不归还的,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也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