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半年了,突然我被无缘无故辞退了,该怎么办
1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庆春东路1号
电话: 86974680
2上述地址和电话发给您,你如果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去看看。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单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要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额外报酬。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第47条,单位要为劳动者作出经济补偿。
按每满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计算。
6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带着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你只有去《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