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
物流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1 物
2 给付行为
3 智力成果
可以作为物流法律关系客体的一般有三类行为:
1、给付财产的行为。在物流活动中常出现的采购合同,实质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其客体即为一种财产的给付行为。
2、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行为。物流加工中常出现的承揽合同关系即以这类行为为客体。
3、提供劳务或服务的行为。这类行为的特点是行为并不产生物质成果或智力成果,但是物流主体的利益可以从行为本身得到满足。
法律关系的客体:
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是多方的,因而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多种多样的。
但一般来说,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结果三类。其中物是指物质财富,包括自然物,如森林河流,也包括人造物,如房屋、汽车; 非物质财富是指脑力劳动的知识性成果以及其他也与人身相联系的非财产性财富,如文艺作品、商标,公民的肖像、名誉;行为结果,即行为的结果,或者说是行为所造就的状态,如各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