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收费标准
司法调解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如下: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不适合进行调解的几种民事案件如下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重多的;
4、法律规定应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综上所述,应当先行调解就是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将庭前调解确定为诉讼必经程序,以上应当先行调解的6种类型的案件,占各类民事案件的绝大多数。充分利用好先行调解制度,将对提高案件审理速度,及时化解民事纠纷起到很大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