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路人受伤,能救而没救导致伤者死亡,这情况触犯法律吗?
路人是没有救助义务的,如果是亲人或者老师相对于学生,保安警察之类见死不救就属于不作为的犯罪了。法律这方面有相关规定,不算犯罪,但是见死不救会受良心和道德的谴责。
法律分析
遇到路人受伤,能救而没有救助导致死亡的,不构成犯罪,由这个人的身份决定,如果有救助义务而没有救才构成犯罪。普通群众。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普通群众对伤者有救助的义务,所以,没救导致死亡的,不违法犯罪,只是违反道德伦理。医生。正在上班的医生或正在出车的救护车,是有救助伤者的义务的,如果能救而没有救导致伤者死亡的,可能构成渎职。警察。正在巡逻、执勤等工作的警察,发现伤者后,同样有救助的义务,如果没有采取积极措施救助伤者,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具有一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成立的逻辑前提。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是一种特定的法律义务。作为义务的这种特定性,是基于某种特定的条件而产生并且随着该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在这个意义上,不作为的作为义务是一种特殊义务。特殊义务是相对一般义务而言的,一般义务又称绝对义务、无条件义务。只要具有责任能力,一切人都应该遵守的义务就是一般义务,而特殊义务是特定的人应该履行的并且附有某种条件的义务。因此,在认定不作为的作为义务时,应当和一定的条件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如果具备这些条件,则负有特殊义务。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则不负有特殊义务。如果先前具有这些条件,现在这些条件已经消灭,则先前负有特殊义务,现在不负有特殊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