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网上提交订单后,不付款算违约吗

”这个问题比较新颖,也比较特殊。鱼鱼也是淘宝买家之一,自认为对淘宝购物基本流程还算熟悉。淘宝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正在引发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网友的提问就是其中之一,虽然在实践中可能意义并不大,但出于兴趣,还是决定利用现学的一点知识浅显的分析一下。先来看一下淘宝的购物流程。淘宝的一般购物流程是:卖家将货品展示在其店铺网页上,买家看中后可以拍下,付款到支付宝(淘宝代收款),然后卖家发货。买家收到后到支付宝进行确认,将支付宝内的款项打到卖家的银行账户。用合同法来分析,卖家将货品展示在其店铺网页上,数量、价款、运费、运送方式等确定,符合要约的特征,因此可视为要约。虽然该要约是对不特定人作出,但要约不以对特定人作出为必要条件。买家拍下货品即视为接受卖家意思表示的约束,可视为承诺,订单生成,合同订立,但并未生效。淘宝有个规定为买家拍下三天未付款,交易自动关闭,卖家也可以以缺货为由自行关闭交易。因此在淘宝上提交订单后,不付款,不能算合同已经达成后的违约。买家拍下物品后付款到支付宝,此时款项并未到卖家的账户中,我觉得这点可以参照合同法中关于成约定金的规定。成约定金不交付,主合同不生效(买家拍下三天未付款,交易自动关闭)。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