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律师收费问题

律师费是当事人聘请律师时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首先,当事人可能最关心是自己的案子是否能够胜诉,其次,当事人就要考虑律师费的问题。每位当事人都想花最少的费用获得最大的收益,请个“物美价廉”的律师。我几年前请了位律师水平不错,收费比较合理,搜一下冯飚律师找得到。但是现在的律师费相对于老百姓的收入来说,很多人可能认为有点高。所以我在这里有个建议,如果是标的额比较小的案件(低于人民币一万元)和风险比较高的案件就不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劳动争议除外)。如果你对案件风险不是很了解,你可以先找律师分析一下。诉讼都是有风险的,跟医生手术一样。当然如果法律依据充分和证据有效充分,案件胜诉也是问题不大的(当然还是要注意一下关于诉讼主体、管辖等细节问题)。律师收费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事前收费,二是事后收费,三是分期收费。事前收费。事前收费是指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律师先收取全部的律师费用,以后不再缴纳律师费(出差的费用除外)。这种收费的好处在于费用整体不是很高,当事人易于接受。弊端在于可能有当事人认为律师把费用都收了以后可能就不会尽心尽力的办事。但是我个人认为一般的律师只要收了费用都会尽心为当事人办事的,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不负责任的律师。事后收费是指在案件办理完毕以后收费,这又要分两种,一种是诉讼结束即法院下达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和解撤诉时付律师费,另外一种是对方当事人完全按照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时付律师费,这种收费的好处在于当事人可以在自己的案件诉讼完毕后付费,风险较低,弊端在于这种付费方式一般约定的律师费较高,当事人有时可能难于承受。这种付费方式也叫做全风险代理。分期收费是指当事人在案件进入诉讼前先支付一部分律师费(也有律师称为交通费),在案件诉讼完毕或法律文书义务履行完毕支付余下的律师费。这种付费方式介于上述两种付费方式之间。风险和费用也处于两者之间。现在在律师实务中,律师一般采取事前收费和分期付费,一般很少有事后付费的,除非是标的标的额比较大,执行比较容易的案件。现在武汉律师市场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两千元起。在这里需要提醒当事人注意的是,不要太迷信宣传力度太大的律师,不是铺天盖地的宣传就代表了这位律师水平高,反而代表了他的价格高。因为宣传是要钞票的,羊毛出在羊身上,钱最后还是要从你口袋里出的。再者,这种律师一般的心理价位都比较高,因为有很多人找他,你不愿意出高价有人愿意,姜太公钓鱼总是有人愿意上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