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产假新规定文件2022
法律分析:产假新规定文件:1、正常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加80等于178天;2、难产产假,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3、流产产假,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等;4、多胞胎生育,每多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