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最新公告称目前已允许美国牛肉输华?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20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口美国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称,允许美国牛肉输华,但美国输华牛肉应符合《进口美国牛肉检验检疫要求》。
据悉公告明确允许进口产品范围,进口的牛肉指30月龄以下剔骨和带骨牛肉,包括心、肾、肝、瓣胃、牛筋,不包括扁桃体、回肠未端、碎肉及机械分离肉。并且输华牛肉应来自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注册的肉类企业。
而相关肉制品在在中国口岸入境时,不得检出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非天然产生的兽药、促生长剂、饲料添加剂和其它化合物,包括莱克多巴胺,低于或等于本底水平的内源性激素不在禁止之列。
而除此之外还对动物来源提出明确要求:一、输华牛肉的牛须有完善的记录,可以保证追溯到牛只的出生农场;
二、出生、饲养并屠宰于美国,或出生于墨西哥或加拿大,屠宰于美国;
三、不是疑似或确诊疯牛病病牛的后代,不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定义的确诊疯牛病病例的同群牛;
四、屠宰前未使用向颅腔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的击昏方法或脑脊髓刺死法;
五、屠宰时小于30月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