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中心主义?
提问者对于法律有较深研究,在此先表示敬佩。我对法律中心主义知道甚少,不过是在大学时教授曾经讲过,在此以回忆叙述一下,以作探讨。
教授说:法律中心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可以称的上社会思潮的东西,但是相比起来它的呼声较低,也就是没有人为它过多的摇旗呐喊,但是实际上它已经深入人心。该主义伴随这法治的进步和法治理念的深入,试图对新时代下人与人之间的、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行宗旨化地调整。简单来说
就是通过制定、修改、完善法律,从而使法律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法律的指引或进行风险预测,为人们的社交与决策提供指引,达到实现普世正义的目的。
但是现在的学说,大多是批判法律中心主义地做法,反对者以美国为例,认为法治的发展高度到达一定程度之后,人们反而不再过多地依靠法律,而是依靠一种价值观进行调整。实际上反对者是基于“法律本身具有片段性,不可能也不能调整所有的人类关系”这一理论出发的。这种批判被称为“法律中心主义的除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