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没离婚另一方在外面有孩子了,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需要在离婚诉讼中承担过错责任,还有可能因涉嫌重婚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需要区分重婚、非法同居以及婚内出轨的区别。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要件,也不是认定非法同居的依据。如另一方确实被认定犯有重婚罪或与他人非法同居,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法定判决离婚及主张过错损害赔偿的理由。如果仅仅是在外有私生子,但并没有与他人在外持续、稳定的***同生活,则只会认定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方。离婚时,夫妻的***同财产则会被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住。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