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同等的理由如下:

最主要理由是依据《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规定,评估摘要评估师、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法人可以不签章,而评估报告正文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法人、评估师(2名)必须签章。除此以外还有以下原因:

1、报告摘要反映评估结果一般只以万元为单位概括表示;

2、报告摘要未充分说明采用的评估前提及假设;

3、报告摘要未充分说明价值类型的选择理由;

4、报告摘要未充分说明评估方法采用的理由;

5、报告摘要未充分说明评估程序的执行情况;

6、报告摘要未充分说明评估结果的使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