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法律行为吗?

承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史上宽《债法总论》第19页:“要约为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总则关于意思表示之规定,仅因要约尚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欲之效力,故非法律行为”;二是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第204页:“传统的大陆法观点认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