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热线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一、法律援助中心主要包括
1、法律咨询%。一般而言,更多的是口头咨询,就咨询者提出的问题给予回复。咨询者可以将自己的问题(包括时间的起因、经过、结果)全部将出来,律师会根据你所提出的问题,经过法律关系的归纳整理,然后一一向咨询者确认,最后对已经归纳出来的法律关系层层剖析,给出成型的法律建议。
2、代理诉讼%或者参加诉讼。这一块主要是针对生活很困难,而且自身难以凭借己方能力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法院援助只,在需要援助者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确实需要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援助。
对于法律援助的案子,每个区都会与本区的律所进行联系,有时候会进行分配,每个律所每年需要做多少法律援助的案子,有的是安排时间到法律援助中心去接待。不管是去法律援助中心只接待咨询者,还是接法律援助中心的案子,为咨询者提供代理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案子,律师都是会尽心尽力去做的。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