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报警流程

法律分析:受案。对于移交或者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制作《接受林业案件登记表》。立案;破案、销案;侦查终结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